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紹興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公室 項目名稱:《浙江日報》專版、專欄、海外版等合作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浙江日報》專版、專欄、海外版等合作項目 數(shù)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年是紹興獲批全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周年之際,紹興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公室確定以全媒體宣傳平臺為載體,線上線下聯(lián)動,系統(tǒng)地宣傳好紹興古城保護、統(tǒng)籌推進古城“文商旅”融合發(fā)展,在實踐中建立起一套獨有的模式,制定了一系列明確的發(fā)展規(guī)劃,要讓紹興古城“顯山露水”,要讓人們“望得到鄉(xiāng)愁”,成了紹興古城保護的一個重要目標。為充分發(fā)揮省級權威媒體對外宣傳作用,提高宣傳檔次并取得良好效果,需與主流媒體建立長期戰(zhàn)略合作關系、對古城紹興進行全媒體宣傳。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浙江日報》是浙江省內唯一一家擁有全面覆蓋省、市、縣黨政機關的綜合性報紙媒體,能夠把握正確輿論導向,貫徹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有效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及特殊性,起到積極的宣傳效果,具有無法取代的優(yōu)勢,且本次采購的服務項目具有特殊性和平臺針對性,而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全面負責《浙江日報》的經(jīng)營工作,根據(jù)浙財采監(jiān)〔〕號第四條“(三)其他屬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承接主體處采購的公共服務項目”,建議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向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日報傳媒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fā)布之日后的第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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