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臺州市臨海市衛(wèi)生健康局
項目名稱:臨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服務采購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臨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服務采購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批貨物或服務的說明:臨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服務采購包括: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理、大規(guī)模核酸采樣、群眾大規(guī)模轉運隔離安置、防疫醫(yī)療物資保障及醫(yī)療救援、公共公益宣傳等其它防疫防控相關服務等內容。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臨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服務采購包括: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理、大規(guī)模核酸采樣、群眾大規(guī)模轉運隔離安置、防疫醫(yī)療物資保障及醫(yī)療救援、公共公益宣傳等其它防疫防控相關服務等內容。因疫情防控是公共衛(wèi)生服務項目,具有區(qū)域、長期、突發(fā)、多方協調等特殊要求,且本項目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資金需求量大、各項工作情況復雜、工作難度大、社會責任要求高,一般力量難以及時、有效的組織、提供相應力量,需要一個在臨海市內有相當經濟實力、相當組織能力、能與市內各部門、各街道(鄉(xiāng) 鎮(zhèn)、社區(qū))密切協調、配合的社會力量來承接本項目相關工作。臨海市社會事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在臨海市內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又是同體量社會力量中與臨海市各機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其他社會機構聯系最密切的機構,最能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是指因貨物或者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為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建議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由臨海市社會事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實施。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臨海市社會事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臨海市大洋街道河陽路號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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