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新鄭市民政局結婚登記檔案電子化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在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新財磋商采購-2024-20 | 新鄭市民政局結婚登記檔案電子化項目 | 602460 | 602460 |
5.2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3 磋商范圍: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購項目需求及技術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5.4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
5.5 服務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滿足采購人需求
5.6 項目屬性:服務類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yè)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上述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2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條件并提供相關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供應商還應當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
3.3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被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
投訴人在全國范圍 12 個月內三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虛假、惡意投訴,由財政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其 1 至 3 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一)捏造事實;
(二)提供虛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4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規(guī)定,未被列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信用中國”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任何一個名單內。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間點:自競爭性磋商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
信用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由供應商將查詢結果截圖附在響應文件內;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查詢時間之后,網站信息發(fā)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審依據,供應商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評審依據。
3.5 供應商與采購人或采購人就本次采購的服務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沒有行政或經濟關聯。
3.6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法,具體資格審查資料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2)登陸新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下載。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后,登錄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下載專區(qū)--《投標人操作手冊》下載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響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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