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關于昌吉市采購燈籠/福字的項目
項目編號:62024120363860262
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黨海治 /柴清新 18699460676/17609944938
報價起止時間:2024-12-03 11:09 - 2024-12-06 20:00
采購單位:昌吉市公安局
供應商規(guī)模要求: -
供應商資質要求: -
供應商基本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二、采購需求清單
商品名稱
參數(shù)要求
購買數(shù)量
控制金額(元)
意向品牌
燈籠
核心參數(shù)要求:
商品類目: 燈籠; 燈籠:送貨上門,按照中標時間按時送貨。;采購人需求描述:具體詳細見采購需求附件信息;
次要參數(shù)要求:1批
22120.00
送貨上門
按時供貨
自負運管費
買家留言:1貨物清單詳看采購需求附件,所供商品必須滿足采購方要求。 2所提供商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的強制性標準(GB/T),如質量不合格,出現(xiàn)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商品,采購方有權拒絕采購并且保留一切追訴的權利。 3字數(shù)所限,請認真閱讀采購需要附件。
響應附件要求:詳見附件清單
三、收貨信息
送貨方式: 送貨上門
送貨時間: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貨期限: 競價成交后7個工作日內
送貨地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世紀大道100號昌吉市XX局
送貨備注: -
四、商務要求
商務項目
商務要求
服務
8、驗收合格后一次送貨,一次結算。 9、在質保期內拒絕提供服務的,采購方會按照要求上報財政部門或者投訴,在同類招標中拒絕使用其產品。 10、采購方可根據(jù)需要隨機抽取部分全部貨物送有關權威檢測部門檢測,供方承擔相應檢測費用,如檢測不合格,中標方負責賠償采購方一切損失。 11、合同爭議的解決 (1)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達成一致。 (2)在60天內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可提請采購人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