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年東瀚鎮(zhèn)路長辦、河長辦及代理會計等工作人員勞務外包服務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州市鼓樓區(qū)西洪路號號樓層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東瀚鎮(zhèn)路長辦、河長辦及代理會計等工作人員勞務外包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服務內容及要求
數量
預算金額 (最高控制價)
談判 保證金
-
年東瀚鎮(zhèn)路長辦、河長辦及代理會計等工作人員勞務外包服務
具體詳見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要求
項
.元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詳見談判文件。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競爭性談判文件所述貨物或服務,具備國內法人資格的境內供應商,且已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購買了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均可能成為合格的供應商。、供應商應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①供應商需提供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對授權代表人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授權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②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證明文件(提供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如有)及其附注)】,或提供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談判截止時間的當月)內任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提供由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③提供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談判截止時間的當月)內任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談判截止時間的當月)內任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文件;④參加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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