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集中型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及附屬設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 --- (三)項目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太平莊路號 (四)項目內容: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太平莊路號鐵道黨校集中型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及附屬設備采購安裝。包括更換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廣播區(qū)域控制盤、聯(lián)動控制盤、消防電話總機等(詳見采購文件)。 二、供應商有關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或建筑消防維保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承接能力的本國供應商。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此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理解并遵守國鐵集團采購平臺的規(guī)定及要求。 (四)本次設備采購項目為利達牌集中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控制器及附屬設備,故報價人須取得利達品牌設備制造商授權證明,為具備安裝調試能力的利達品牌經銷商或取得合法授權的專業(yè)消防公司,并具有年以上利達品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安裝施工或維保經驗。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不組織集中現場踏勘。 (六)本項目實施前,校園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運行正常,供應商在設備安裝完畢后,需確保既有末端設備和聯(lián)動設備正常運行,如因設備更新而導致的末端消防設備不兼容現象,需由供應商更換末端設備和線路。 三、資格審核材料 (一)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消防工程或消防維保相關資質類文件; (四)安裝或維保利達品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項目業(yè)績情況(近年內,不少于件); (五)非利達品牌設備制造商或經銷商的需附利達品牌制造商的授權證明。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與報價文件一同密封遞交。 四、采購文件獲取 (一)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北京時間年月日~日(上午~時,下午~時)前往鐵道黨校號教學樓領取采購文件。 (二)領取采購文件需持上述資格審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法人親自的除外)。 五、報價文件遞交和開啟時間 (一)報價文件密封送至鐵道黨校大門口指定投放處,截止時間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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