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寶安區(qū)交通運輸行業(yè)應急值守及突發(fā)事件處置輔助工作服務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本公告附件中)獲取招標文件,于年月日時分秒(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寶安區(qū)交通運輸行業(yè)應急值守及突發(fā)事件處置輔助工作服務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數(shù)量 單位 簡要技術需求(服務需求) 備注 寶安區(qū)交通運輸行業(yè)應急值守及突發(fā)事件處置輔助工作服務 . 項 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掃描件,原件備查); .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不接受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 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 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 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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