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東京城林區(qū)交通信號燈改擴建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郵件形式進行文件獲取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東京城林區(qū)交通信號燈改擴建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需求:交通信號燈采購(具體內(nèi)容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個月內(nèi)完成供貨、安裝調試工作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須落實扶持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大學生創(chuàng)新、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節(jié)能環(huán)保等政府采購政策(相關聲明函格式及相關扶持政策詳見磋商文件)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須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機構和采購人的投標人,具備合格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任務的能力且不存在違規(guī)、違紀、違法現(xiàn)象;.、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同一集團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一家(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無不良信用記錄,采購人將通過以下系統(tǒng)或平臺對擬參加本項目供應商的信用記錄進行查詢:()信用中國(//...//.)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其投標將被否決。()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嚴禁參與本項目;()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近三年(年月日至公告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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