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團公司福州東車輛段信號燈采購項目 第二次公開詢價采購公告)公開詢價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
一.采購條件
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福州東車輛段現(xiàn)就信號燈采購項目進行第二次公開詢價采購。本項目采購資金已落實,具備實施條件。
二.詢價內容
本項目共個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序號
物資名稱
規(guī)格型號
計量
單位
采購
數(shù)量
交付日期
交付地點
備注
太陽能信號燈
無
套
結果公告結束后一周內
福州東車輛段
手動道岔信號燈
無
套
結果公告結束后一周內
福州東車輛段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報價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投標人需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并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報價人須在&;國鐵采購平臺&;已注冊并納入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統(tǒng)一供應商庫。
.質量保證能力:
①產(chǎn)品的質量保證期為年。
②本項目中如列入國家、行業(yè)、產(chǎn)品認證或技術審查的產(chǎn)品,供應商須提供相應的認證或技術審查等資料復印件;相關出廠檢驗、試驗報告、合格證、第三方檢定報告(如有)等質量文件。
..其他履約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應商報名。
①發(fā)生拉攏、腐蝕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和公司出資設立的企業(yè)。下同)黨員、干部和職工的行為,致使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員、干部和職工發(fā)生違反&;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反&;四風&;紀律要求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受到黨紀處理、企業(yè)紀律處分或司法處罰且仍在處理期的供應商(包括該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控股子公司、涉案行為人)。
②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供應商。
③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鐵路物資供應商年度信用評價結果為、級。
④近二年(自通知印發(fā)之日起)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通知調整合作關系或通報質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團公司認定存在不良行為或違反合同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供應商。
四.技術參數(shù)
.太陽能信號燈
..光源采用燈珠,燈珠數(shù)量不少于顆。
..信號燈光為大紅色,持續(xù)發(fā)光。
..信號燈發(fā)光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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