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深圳外國語學校(集團)固定、無形資產(chǎn)盤點工作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深圳市福田區(qū)石廈北二街新天世紀商務中心(新天/新港商城)棟樓室(至樓換乘高層電梯)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深圳外國語學校(集團)固定、無形資產(chǎn)盤點工作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序號
標的名稱
數(shù)量
單位
簡要服務要求
深圳外國語學校(集團)固定、無形資產(chǎn)盤點工作服務項目
項
深圳外國語學校(集團)固定、無形資產(chǎn)盤點工作服務項目,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之前完成該項工作。長期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履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六個月。如甲方對履約情況不滿意,甲方不再續(xù)約。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guān)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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