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外包服務項目(第二次)公開競爭性磋商公告中電商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擬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外包服務項目(第二次)”(采購編號:---/---)以公開競爭性磋商方式對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供應商進行采購,現(xiàn)邀請合格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并參與競爭性磋商。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對采購平臺上傳的電子版響應文件進行審查。 一、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外包服務項目(第二次)二、采購編號:---/---三、采購內容:為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提供外包服務。四、采購預算:人民幣.萬元(不含稅),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年。五、供應商資格條件:(一)供應商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供應商未三證合一,須同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二)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如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等,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供應商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若供應商在上述網站無法查詢,則提供書面聲明函(格式自擬)。資格審查時以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三)供應商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狀態(tài),近三年無不良合作記錄。(注:供應商須作出相應承諾)。(四)被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或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單(或負面清單)且在有效期內的,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五)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jiān)事的企業(yè),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yè)。(六)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不得分包、轉包。(七)供應商必須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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