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標包文件: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陽分公司年設備硬件維修及配件更換項目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陽分公司年設備硬件維修及配件更換項目(項目編號:--),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陽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中通服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采購內(nèi)容:網(wǎng)絡、電腦、筆記本、打印(復印)機、服務器等設備系統(tǒng)的維護維修及配件更換。具體設備型號及上限價格詳見附件“設備維修常用項目包工包料價格清單”
.、項目預算:萬元(不含稅)
.、本項目不劃分采購包,劃分個份額,根據(jù)綜合評分排名依次選取兩名中選人,承接%(不含稅.萬)、%(不含稅.萬)對應份額。
.、采購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年。
.、項目地點:衡陽
.、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在設備維修常用項目包工包料上限價格清單基礎上(材料費、上門費)打折,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參選資格將被否決。
.本項目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jié)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jié)果的應用依據(jù)“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 及相關規(guī)則確定。無涉及的評估產(chǎn)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chǎn)品品類的處理結(jié)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jié)果。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供應鏈系統(tǒng)()(://.../-/)后在“通知-系統(tǒng)公告” 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參選人資格要求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或由法人授權的分公司,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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