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江北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件專項法律服務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湖北華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湖北交投江北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湖北交投江北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件專項法律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組織詢比采購。
.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項目名稱:湖北交投江北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件專項法律服務項目
.項目概況:年月日,某某區(qū)稅務局正式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采購人繳納稅費及滯納金.億元(增值稅及附加.億元,滯納金.億元)。采購人按照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年月日)補繳相應稅款及滯納金。采購人于年月日向國家稅務總局某某市某某區(qū)稅務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年月日,某某市某某區(qū)稅務局作出維持原行政行為的決定。年月,采購人向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年月日,某某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采購人訴訟請求。年月日,采購人向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服務地點: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采購內(nèi)容及范圍:、為采購人提供針對性的稅法論證、咨詢、起草相關稅法文書;、梳理采購人涉案事實,搜集整理案件相關證據(jù),制定詳盡的案件處理策略,并就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yè)意見;代理采購人與某某區(qū)稅務所、某某區(qū)稅務局等稅務機關進行稅法溝通、表達陳述申辯意見等;、就本項目滯納金代理采購人進行稅務行政訴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代理訴訟服務:發(fā)回重審或高院受理后的訴訟代理;、協(xié)助采購人配合地方政府與稅務機關的溝通,提供稅法依據(jù)支撐以及相關策略,維護甲方利益的同時,化解稅務機關“為國征稅”、“造成稅款流失”等不利影響、辦理保全、管轄權異議、撤銷裁決、執(zhí)行等工作(如有)、案件執(zhí)行,直至執(zhí)行完畢;、進行結案總結分析并對案件材料進行歸檔、整理、移交;、與案件相關的其他工作。
.采購限價:最高限價為標的金額(滯納金.億元)減少金額的%[計算公式為:(“標的金額(.億元)”-采購人最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滯納金金額)*%)],最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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