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場站迎送標識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招標編號:-)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天津市
一、招標條件
本場站迎送標識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編號:-),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招標人為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guī)模:場站迎送標識采購 。
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第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包:
.供應商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供應商投標截止日前年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標人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供應商須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及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第三方證明資料)
.供應商須提供經(jīng)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或年度財務報告,或年月至今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磋商。
注:以上資格證明文件在響應文件中放置復印件的,需加蓋公章,響應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項或有不滿足以上條款要求的,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年月日時分秒---年月日時分秒
獲取方法:發(fā)售方式一: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電子招標采購平臺(.../)線上發(fā)售。 潛在投標人須在平臺免費注冊(無需繳納任何與注冊相關的費用)。購買招標文件時在平臺勾選項目后,選擇“網(wǎng)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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