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云南省紅十字會年備災救災救助物資運輸服務(二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護國路號護國大廈樓(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項目名稱:云南省紅十字會年備災救災救助物資運輸服務(二次)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 □詢價預算金額:約萬元/年。最高限價:約萬元/年。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云南省紅十字會年備災救災救助物資運輸服務(二次)采購的全部內容,按要求做好救災救助物資的接收、裝卸、運輸等工作,有效保障物資能夠第一時間運抵指點地點,并完成交接任務。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項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年(具體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本項目(否)接受聯(lián)合體。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年(指年或年)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利潤表(掃描件);近一年(年月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聲明函;事業(yè)單位可僅提供資產負債表。()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供應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掃描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供應商繳稅所屬時間在年月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任意個月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掃描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復印件/掃描件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復印件/掃描件(注:成立未滿個月的供應商提供自成立以來的相關納稅證明或情況說明;依法免稅的,應提供依法免稅的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提供供應商繳費所屬時間在年月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任意個月的社會保險費繳款書復印件/掃描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復印件/掃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繳款證明復印件/掃描件(注:成立未滿個月的供應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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