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昱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鄭州航空港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委托,就鄭州航空港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年度集中供熱工程樓棟熱量表、熱力站熱量表采購進行詢比采購,現(xiàn)發(fā)布采購公告,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參加。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年度集中供熱工程樓棟熱量表、熱力站熱量表采購
.項目編號:--
二、項目簡要說明
.項目概況:鄭州航空港城市運營有限公司負責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供熱項目以集中供熱為主,多種熱源形式進行補充。本項目為年度集中供熱工程樓棟熱量表、熱力站熱量表采購。
.采購范圍:鄭州航空港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年度集中供熱工程樓棟熱量表、熱力站熱量表采購,詳見采購清單,具體采購型號及數量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質量要求:合格。
.交貨期:接采購人書面通知后日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鄭州航空港實驗區(qū)范圍內的采購人指定地點。
.質保期:熱量表投入運行后個完整的采暖季。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內采購人委托的供貨任務,具體規(guī)格數量以采購人派發(fā)供貨通知單為準。如果合同有效期屆滿,而供應商尚未按供貨通知單完成供貨的,供應商應當繼續(xù)履行至該任務完畢,并應接受合同的約束。停止派發(fā)供貨通知單以“達到合同有效期”或“實際履約供貨總價款達到簽約合同價款”兩項條件中任一項先滿足的時間為準。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個標段,選取家成交單位。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資質要求: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供應商須為熱量表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權的代理(經銷)商,如為代理(經銷)商,須提供制造商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明資料。
注:同一品牌代理(經銷)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時參與本次詢比采購,代理(經銷)商和制造商同時參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代理(經銷)商投標無效;唯一授權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權一個代理(經銷)商,否則投標均將被否決。
.供應商或其制造商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
.信譽要求:
()供應商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情況,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的情況;在近三年內供應商、供應商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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