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網站代運營、全媒體宣傳合作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漳州市紅十字會
項目名稱:微信、網站代運營、全媒體宣傳合作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項目名稱
服務期
預算金額(元)
微信、網站代運營、全媒體宣傳合作項目
年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元(人民幣)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一、唯一性:
漳州新聞網是由中共漳州市委主辦、中共漳州市委宣傳部主管、閩南日報社承辦,是漳州地區(qū)唯一具有新聞采編權、發(fā)布權的國家一類新聞網站,同時擁有國家廣電總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和《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閩南日報(漳州)新媒體有限公司是閩南日報社旗下全資子公司,是漳州新聞網、閩南日報新媒體業(yè)務的獨家運營公司。
二、安全性:
漳州新聞網擁有先進技術設備、網絡管理后臺和一套不斷完善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現有一個平方米專業(yè)數據機房,擁有電信、移動、聯通三線百兆網絡光纖接入。年月通過福建省網絡與信息安全測評中心的信息系統(tǒng)安全等級(三級.)測評,為了進一步提高網絡安全,年閩南日報社再次投入近萬元對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改造升級建設,具有權威性、安全性的雙重保障。同時,配備多名專業(yè)的采編人員和技術人員,有效確保了承建的網站運營。
三、獨特性:
漳州新聞網依托《閩南日報》年的辦報資源,擁有一般網絡公司和外地網絡媒體不可比擬的優(yōu)勢,特別是擁有近百人的采編隊伍、權威信息來源的渠道、 年積累的相關信息大數據,而一般網絡公司和外地網絡媒體沒有,擁有國家一類網站資質的黨辦網絡媒體。
閩南日報(漳州)新媒體有限公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故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進行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閩南日報(漳州)新媒體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qū)勝利西路號新聞大樓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專業(yè)人員論證意見詳見附件
五、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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