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塊鏈已存證
存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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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哈希值:
區(qū)塊高度:
黑龍江省伊春市嘉蔭縣生活垃圾轉運項目
澄清說明
本項目澄清內容如下:
、原招標文件中項目批復單位為嘉蔭縣金林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
現更正為嘉蔭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原招標文件中招標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規(guī)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現更正為招標代理費由招標人支付。
、招標文件中其它內容不變。
此澄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資國際工程咨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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