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蕪湖市灣沚區(qū)灣沚鎮(zhèn)政府購買分散特困供養(yǎng)人員照料護理服務項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蕪湖康怡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蕪湖市鏡湖區(qū)方村街道五星村荊十路號幢
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五、評審專家名單:
鳳小勤、王強、孫慶慶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兩個包的成交供應商共支付代理服務費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無效投標單位及原因:無
.成交供應商業(yè)績:詳見附件。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按采購公告載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向其提出。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答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采購人信息
名稱:蕪湖市灣沚區(qū)灣沚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蕪湖市灣沚區(qū)蕪南路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安徽陽瑞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蕪湖市灣沚區(qū)世茂南樓十樓
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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