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師范大學附屬廬江第三中學設備采購項目設計中標(成交)公告 一、項目名稱:廬江縣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師范大學附屬廬江第三中學設備采購項目設計。 二、中標(成交)信息 項目成交單位:中國通信建設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 成交價:人民幣壹拾捌萬玖仟捌佰元整(小寫:¥.)。 三、評標小組名單 評委:孫濤、顧小莉、林志付。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 五、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號,聯(lián)系電話:--。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廬江縣財政局提出投訴,聯(lián)系電話:-。 (一)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二)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情況 廬江縣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師范大學附屬廬江第三中學設備采購項目設計中標(成交)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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