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新國道及城區(qū)部分路段路燈維修工程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年度新國道及城區(qū)部分路段路燈維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慶市懷寧縣高河鎮(zhèn)獨秀大道號
成交金額:.元
供應商評審價格:.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名稱:年度新國道及城區(qū)部分路段路燈維修工程 采購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最高限價文件。 施工工期:日歷天 項目經理:楊積發(fā) 注冊證書信息:皖
五、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規(guī)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的,書面質疑材料遞交地址為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高河鎮(zhèn)育兒路金甌商務廣場,聯(lián)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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