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新國道及城區(qū)部分路段路燈維修工程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年度新國道及城區(qū)部分路段路燈維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佳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慶市懷寧縣高河鎮(zhèn)獨秀大道號 成交金額:.元 供應商評審價格:.元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工程類 名稱:年度新國道及城區(qū)部分路段路燈維修工程 采購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最高限價文件。 施工工期:日歷天 項目經理:楊積發(fā) 注冊證書信息:皖 五、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規(guī)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的,書面質疑材料遞交地址為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高河鎮(zhèn)育兒路金甌商務廣場,聯(lián)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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