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北路改造工程—亮化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解放北路改造工程已由徐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徐發(fā)改審發(fā)【】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解放北路改造工程—亮化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概況
..建設地點:淮海東路至二環(huán)北路南。
..建設規(guī)模:解放北路改造工程,長約.公里,其中高架段長.公里。
..合同估算價:萬元。
..工期要求: 日歷天(同解放北路改造工程橋梁標段施工工期)。
..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招標范圍:解放北路改造工程的亮化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全部內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含)以上,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以上或市政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無在建工程。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年的。
.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項規(guī)定的情形。
.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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