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編號:-- 二、 項目名稱:南陵縣口袋公園體育設施采購項目(二次)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南陵縣業(yè)飛科教器材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南陵縣籍山鎮(zhèn)工山路號; 中標價:元。 四、 評審專家名單:鄒光明、王月明、董賢超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如成交價低于萬,則代理費=中標價.%; ()如代理費計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費金額:元,不含評審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廢標單位:安徽慶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安之誠體育設施有限公司均未提供實質性要求證明材料。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蕪湖市南陵縣創(chuàng)匯四樓,聯(lián)系電話:。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南陵縣市政園林管理所提出投訴。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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