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名稱:桂林機場購置電動皮卡車項目
二、
采購單位:廣西機場管理集團桂林兩江國際機場有限公司
三、
采購控制價:¥元
四、
采購內容:采購輛電動皮卡車。
五、
采購理由:能滿足使用需求且預算在萬元以內的純電皮卡車僅有雷達品牌車型。
六、
項目所需資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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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國內注冊(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注冊的)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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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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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安全生產(chǎn)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及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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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jīng)營范圍包含本項目采購范圍。
七、
供應商:南寧悅野天下汽車銷售
有限公司
八、
公示期為個工作日。
響應人認為評審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評審結果公示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西機場管理集團桂林兩江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提出質疑。
聯(lián)系電話:桂林兩江國際機場紀檢監(jiān)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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