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涇縣交通運輸局年辦公大樓物業(yè)服務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宣城涇天勞務服務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涇縣涇川鎮(zhèn)紅星廣場號一樓
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涇縣交通運輸局年辦公大樓物業(yè)服務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物業(yè)管理服務 服務要求:滿足采購人各項要求 服務時間:三年 服務標準:滿足采購人各項要求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本項目代理費為元,由成交單位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涇縣交通運輸局、安徽東晟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涇縣涇川鎮(zhèn)財富鑫城、涇縣財富鑫城區(qū)棟-號,聯(lián)系電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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