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深圳市光明區(qū)公共文化藝術和體育中心財務管理辦法(第三次修訂)的通知》(深光公文體〔〕號)的相關要求,現(xiàn)將本項目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一、項目名稱:年光明區(qū)文化館“樂享藝術生活”公益文化藝術培訓
二、評審方法:綜合評分法
三、中標供應商:深圳市禹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四、中標金額:元
五、項目內(nèi)容:
(一)項目要求:年光明區(qū)文化館“樂享藝術生活”公益文化藝術培訓項目計劃分三期開展,開設至少個藝術類別(舞蹈、音樂、書畫、攝影、器樂等)的課程,為廣大市民群眾提供免費學習名額。
(二)主要服務內(nèi)容:
項目課程設置須同時滿足提高光明區(qū)文化館場館利用率及培訓完成一定質量的教學成果。項目需為至歲市民群眾開設至少個藝術類別,分三期開展、每期招生,每期課程項目不少于項,且要包含藝術預制課的課程,全年開設不少于課時(分鐘/課時)。具體如下:
序號
項目
時間
年齡段
總課時
參考課程
課程要求
日間藝術課程
周一至周日白天
-周歲
≧
繪畫、書畫、聲樂、舞蹈等
以少兒、中老年人為主體
夜間藝術課程
周一至周日晚
-周歲
≧
攝影、尊巴等課程
以青年群體為主,娛樂性和放松性課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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