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學院至學年度日常維修用瓷磚采購項目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銅陵學院至學年度日常維修用瓷磚采購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銅陵市義門商貿(mào)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供應商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銅陵大市場棟-號
中標(成交)金額:.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名稱:全瓷地磚 品牌:金管家 規(guī)格型號:* 數(shù)量:塊 單價:.元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nèi)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為準。
五、評審專家名單:韓向明、鄭秀琴、邵曉芬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金額:.萬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中標(成交)結果有質疑的,中標(成交)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以及采購程序方面的質疑向代理機構提出,由代理機構作出回復。
質疑供應商對答復內(nèi)容不滿意的或受理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作出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事實依據(jù);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