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結果公示 廣州市軌道交通十一號線彩虹橋、流花站,十三號線二期彩紀區(qū)間,芳白城際彩虹橋站相關恢復(流花湖公園景觀提升)設計服務項目[項目編號:-]項目資格審查工作已經(jīng)結束,具體結果公示如下: 序號 投標申請人名稱 資格審查結果(通過/不通過) 資審不通過具體原因 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通過 華南理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過 廣州市園林生態(tài)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通過 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投標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該資審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資格審查結果公示期間書面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投標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日內持招標人的答復、投訴書等相關資料,向項目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 異議受理部門(招標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法律合約部 聯(lián)系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法律合約部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廣州市交通運輸局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處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河南二路號 招標人名稱:(主)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成)廣州芳白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資審公示蓋章掃描.-資審報告 (不含專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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