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新安街道基層重點工作宣傳服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登錄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下載獲取本項目的談判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應答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新安街道基層重點工作宣傳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預算金額:人民幣壹佰柒拾柒萬圓整(¥,,.)
.最高限價:人民幣壹佰柒拾柒萬圓整(¥,,.)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數(shù)量
單位
簡要服務需求
備注
新安街道基層重點工作宣傳服務項目
項
詳見談判文件
.服務期限:本次招標服務期限為一年。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符合續(xù)簽要求的,采購單位可按程序申請續(xù)簽。合同一年一簽,總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個月。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非法分包、轉包;
.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應答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應答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應答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應答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投標人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號)列明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應答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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